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与用工相分离的用工模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用工形式。在市场济条件下,许多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已成为一项动态性很强的繁杂工作,诸多企业人员构成复杂且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频率加快,劳动争议纠纷、工伤事故案件等,危机潜在。还有员工招聘、劳动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等事务。由于上述因素的制约,企业经营管理者或劳动者必然分散生产和工作精力,使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劳务派遣,是指在国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充分尊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自主权,由劳务派遣机构受用工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在劳动事务方面提供社会化的管理和服务,为企业或劳动者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生产经营工作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对劳务派遣工作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务派遣这项新的用工模式,广泛被各大中城市所接受,已成为我国用工体制中不可缺少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
一、招募员工更快捷。用工单位通过劳务公司密集的招聘网点和专业优势,及时为企事业单位选择和补充优质员工,为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扩大再生产和选才提供人员保障。
二、成本费用更节省。专业劳务公司将利用政策与操作方面的优势,使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更便利,并可通过劳务公司多方面的信息渠道,将社保费用降至最低限,还有利于用工单位机构精简,约束管理成本。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社保费,由劳务公司出具劳务费发票(免税),委托派遣企业可作为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税前列支。
三、工作职能更净化。通过劳务派遣,使企业用工、单位用人与劳动保障事务相分离,可净化用人单位的管理职能。减轻用工单位在人员管理上的负担。
四、用工辞工更方便。劳务公司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尊重用工单位的用工自主权,确保单位用人的灵活性,可避免出现在人员管理上的许多事端,有利于企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进行人力资源的组合和开发,
五、规避风险更切实。劳务公司通过协助用工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减少劳资、工伤事故等纠纷,使用工单位有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