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精神,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各高校积极推进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与此同时,高校后勤管理改革也正向纵深发展。高校劳动服务公司的工作面临着比80年代更好的形势,既增强了动力,又带来了压力。为了抓住这良好的机遇,在改革中巩固和发展高校劳动服务公司,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1990年国务院66号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为《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用行政法规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性质、任务、经济地位和管理体制确定下来,将其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标志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已进入一个历史发展的新阶段。
高校劳动服务公司承担安置就业工作,组织管理校办集体经济,属于《管理规定》界定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领导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管理规定》的基本原则,依法保护高校劳动服务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管理规定》的严肃性。
《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主办或扶持单位对所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各高校主管领导要依法尽职尽责,对所属劳动服务公司加强领导,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使劳动服务公司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对公司,学校要按《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在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充分的自主权,让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按集体经济的特征运行,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要加强对劳动服务公司所办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提高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要不断巩固和发展劳动服务公司,使其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进一步办好高校劳动服务公司,为高校改革内部管理体制、转换运行机制服务
最近国务院批转了劳动部关于就业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国发〔1992〕36号),肯定了过去三年的劳动就业工作,分析了我国劳动就业面临的新形势。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要求,适应加快改革开放特别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需要,对今后做好就业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各高校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在高校改革内部管理体制、转换运行机制的过程中,经过科学、合理的组合,校内会有一定数量的人员从原岗位上分流出来,要充分发挥高校劳动服务公司安置就业的职能,指导他们加强管理,改善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在积极扩大安置待业青年的同时,尽可能承担一部分分流出来人员的安置任务。
学校要继续积极扶持劳动服务公司,帮助他们筹集资金,提供场地,开发新项目,创办新企业,扩大吸收就业的能力。
劳动服务公司要作好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待业保险、生产自救等几项服务工作。特别要利用学校办学的优势,通过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和转业训练),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主动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协助学校做好就业安置工作,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局面,保证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高校劳动服务公司要为探索高校后勤服务工作逐步社会化的途径作出贡献
高校劳动服务公司是学校后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也是高校劳动服务公司的宗旨。劳动服务公司在校内兴办的第三产业是后勤服务的重要补充。劳动服务公司近几年来在探索高校后勤逐步实行社会化的途径方面,已取得一些经验。劳动服务公司要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管理机制的优势,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增强竞争力,与后勤服务部门分工合作,建立互惠互利的经济关系,共同为高校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式自我服务体系,建立起资产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社会化后勤服务新体系贡献力量。
四、高校劳动服务公司的发展应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采取因地因校制宜,多业并举的方针。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有条件的要发展有市场潜力和有技术特色的高新技术企业
劳动服务公司要多方筹措资金,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的科技优势建立自己的骨干企业,创出自己的拳头产品,抓好科技兴厂、经营开路两个环节。首先要转变重产品轻经营的观念,要把经营放在第一位,派最得力的干部去搞经营,发掘市场需求,带动生产规模。其次在科技兴厂方面,主要是制订吸引学校科学技术的政策。在引进确有本领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时,可以有较高的待遇,要给予实权,能充分发挥其专长。
劳动服务公司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教学、科研、师生生活和社会服务。改革开放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服务业和劳务有新的、更高的要求。劳动服务公司要根据市场需要,建立新的第三产业网点。通过高标准的、规范化的严格培训,造就素质好的劳动服务人员,以良好的服务建立自己的声誉,逐步在竞争中占领校内生活服务、技术服务的劳务市场。
高校劳动服务公司的发展一定要立足学校面向社会,打破部门、单位、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与社会各界广泛挂钩,密切合作,以合作、合资、联营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也可搞地区性或全国性集团经营,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大市场中,通过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
五、加强对高校劳动服务公司的领导
高校对劳动服务公司的工作,要注意履行《管理规定》中主办或扶持单位应尽的职责,帮助劳动服务公司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确定一个机构主管高校劳动服务公司的工作,协调地方有关部门支持劳动服务公司的工作,履行《管理规定》中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