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小康社会后,我国的家政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但由于这个产业发展历史短暂,大多数家政企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认真做好《家政企业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是规范行业管理、开展企业间有序健康竞争的重要措施,也是为家政行业取得广泛社会认同的重要途径。
本标准是根据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的意见,在总结宁波市家政企业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适应家政企业管理的需要而制定,同时也为我国家政企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提供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宁波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研究会、宁波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宁波81890服务业协会、浙江树人大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政企业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分等规定、评定标准和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协会内各家政企业的等级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家政服务业
家政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家庭各种事务为服务内容的第三产业。它包括家庭服务,也包括单位、社区的相关社会化服务。
3.2 家政从业人员
家政从业人员是经规定考核、被认定具备家政服务业从业资格的人员。
家政从业人员的资格等级分为家政员、家政师。家政员可分为四级,分别为一星级家政员、二星级家政员、三星级家政员、四星级家政员。家政员认定为技术人员;家政师可分为助理家政师、家政师、高级家政师三级。
在服务形式上有居家服务(保姆)、管家、钟点工、计件工、家庭秘书、陪伴等等。
家政企业派遣到单位、社区从事后勤服务的员工,其资格等级的评审,亦按《家政从业人员资格等级标准》执行。
3.3 家政服务内容
4 分等规定
4.1 家政企业等级设置
家政企业设置为三个等级,即一级家政企业、二级家政企业、三级家政企业,最高级为一级。
4.2 等级认定原则
4.3 等级认定标准
按企业在各项指标的得分综合评定其等级:
一级家政企业(AAA):综合得分连续两次在950分以上(其中一次得950分以上仍评定为二级)
二级家政企业(AA): 综合得分940—800分
三级家政企业(A): 综合得分790—600分
4.4认定方法、方式和过程